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李祖滨)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的工作中,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祖滨,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任江苏省气象台信息服务科信息服务工程师、行政执
法专员;2001年7月至2002年5月任深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
IE 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马勒(南京)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经理;
2003年6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沃尔玛南京分公司购物中心新街口店薪酬经理;
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4月至2010年11月任上海智比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
2012年6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上海德锐人
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2月17日至2025年11月28日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江苏德锐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
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参会1次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出席参会。不存在
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以通讯方式本报告期现场出席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会姓名参加董事会参加董事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次数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李祖滨40400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姓名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李祖滨1111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委员会沟通协作,及时反馈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5年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进行了审阅,认为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2025年公司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进行了确认,并对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进行了审议。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定
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秘办、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违规事项和损害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问询。2025年,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九、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协会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十、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十一、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相关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本人已于2025年11月28日任期届满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祖滨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