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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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T
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凯淳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凯淳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
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凯淳股份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凯淳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凯淳股份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凯淳股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
2(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76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沈重(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洁
2026年4月24日
3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503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5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477.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4602.7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01Z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68.76万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560.3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672.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629.87万元;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72.30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5年5月23日止,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5月1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以下简称“招行青
1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浦支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青浦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1908867910918)。2021年5月2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徐汇支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6881520687)。2021年5月20日,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上海分行”)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花旗上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77779422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年,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2023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香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行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298446471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0560.3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和“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建设延期、“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沛香科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延长实施期限及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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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0月27日,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54.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截至2025年5月23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672.30万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5月23日注销。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
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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