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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01证券简称:凯淳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8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了《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四)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确定授予相关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的调整说明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调整,并将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人调整为32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除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

的规定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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