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2证券简称:崧盛股份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23159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崧盛股份”)于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与西安亿麦同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安亿麦同创”)、西安一麦瑞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一麦瑞”)签署《合资协议》,拟以共同投资方式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崧盛亿麦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
15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00%;西安亿麦同创以货币形式出资441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4.70%;西安一麦瑞以技术、设备及货币形式出资1029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4.30%,相关非货币财产出资以评估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00%股权,合资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6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西安亿麦同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成立时间:2025年3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EDYERT79
3、执行事务合伙人:童建利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号软件新城云汇谷 A11栋 4层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童建利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西安一麦瑞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5年3月19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ED4WTC69
3、法定代表人:童建利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 156号软件新城云汇谷 A11栋 2层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6、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机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
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器辅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5G通信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网络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器辅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大数据服务;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实际控制人:童建利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1、公司名称:深圳市崧盛亿麦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鹏展汇 1栋 A座 801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童建利
6、经营范围:数据中心电源模块、模块电源、服务器模块电源、嵌入式模块
电源、插框式模块电源、数据中心 UPS、电源系统、电力电子变压器系统、逆变
电源、电气控制器、电磁保护板、磁控管驱动电源的研发、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7、股东、认缴注册资本、认缴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序号股东认缴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万元)
1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1530.0051.00%货币资金自有资金
限公司
2西安亿麦同创咨询服务441.0014.70%货币资金自有资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西安一麦瑞电源技术有1029.0034.30%技术、设备自有资产及
限公司及货币资金资金
合计3000.00100.00%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西安亿麦同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2:西安一麦瑞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乙方1、乙方2以下统称乙方)
(一)合资经营项目及各自职责
基于甲乙双方对数字电源行业发展趋势的看好,双方拟共同投资成立深圳市崧盛亿麦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并以该合资公司为经营主体开展公司化经营,开展服务器电源、AI电源等数字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合资公司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
其中甲方作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负责合资公司前期的设立筹备及出资。
童建利先生为乙方1及乙方2的实际控制人,担任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负责合资公司技术团队的搭建、具体经营产品的开发、专利撰写和技术保护,制定新产品的价格体系与运营体系,负责新产品的市场运营、管理,全面推动合资公司规范有序运作。
(二)合资公司股权结构及出资方式
1、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确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甲方以货币形式出资153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乙方1以货币形式出资441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4.70%;乙方2以技术、设备及货币形式出资1029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为34.30%,相关非货币财产出资以评估价值为准。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向合资公司投入的出资款应主要用于合资公司设立、日常运营。甲方投入的资金以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为限,若合资公司运作还需要增加资金投入时,甲方将优先通过向合资公司提供借款、提供银行借款担保等方式对合资公司进行投入,针对甲方向合资公司提供的借款及担保,甲方一致同意免除乙方同比例提供借款、担保或反担保义务。
3、甲乙双方确认:甲方认缴的出资资金主要用于合资公司的以下事项:产品
研发与技术创新,市场营销、渠道开拓、参展招商及展厅装修、试制试产、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售后维修及服务等日常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应按照上述约定及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
履行对合资公司的实缴出资义务,如一方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上述约定履行实缴出资义务,则该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补足出资额以及赔偿由此给对方、合资公司或合资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造成的损失。
5、甲乙双方同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须得到合资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双方有权按照其持有的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认缴合资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并应向市监局登记其注册资本的增加。但如一方明确表示其放弃认缴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另一方有权单独认缴合资公司全部新增注册资本,放弃或者反对按照出资比例认缴方应配合合资公司及另一方办理合资公司增资的全部手续。
(三)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的组织结构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设董事3名,其中2名董事由甲方委派,1名董事由乙方委派并担任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委派,暂不设副总经理。
(3)合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甲方委派谭周旦担任财务负责人。
甲乙双方应确保按照合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表决程序,以确保上述人选的合法当选或受聘。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合资公司的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职权。
2、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
公司股东会会议(包括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持有公司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召开股东会必须甲乙双方委派的代表共同出席方为有效。
合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代表甲乙双方的股东表决通过。合资公司下列事项需由经代表甲乙双方的股东表决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合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聘任或辞退董事、高管;
(5)合资公司的主营业务的重大改变;
(6)合资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或者对董事、高管提供借款或担保;
(7)合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股息、红利分配或支付方案的批准。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合资经营期间,合资公司股东会、董事及总经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资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职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保证
甲乙双方确认,在合资公司经营期限内,甲乙双方承担配合协助合资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处理相关问题的义务。除共同经营合资公司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经营与合资公司相同产品业务或者其他构成同业竞争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公司形象、损害甲方及合资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甲乙双方的特别约定1、在合资公司成立后,未经合资公司同意,甲乙双方及其关联方(包括双方的直系亲属、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投资或控制的企业)不得开展与合资公司有竞争
关系的业务,也不得与合资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进行合作。
2、双方应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保证合
资公司规范运作,不侵占合资公司利益,不越权干预合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3、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公司的融资方案、产品价格体系、采购价格、员工
激励及利润分配政策、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执行。
4、合资公司成立后合资公司的核心人员不能泄露合资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
其均需要与合资公司签定保密协议以及竞业限制协议。此外,合资公司在获悉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时,也应分别与甲乙双方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以确保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得到妥善保护,防止任何形式的信息泄露。
5、在合资期间,非经全体股东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以质押等其他方式
处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的股权。违反本项约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守约方在合资公司所投入的所有资金投入。为免疑义,本条约定的股权转让限制不包括甲方为实施合资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所进行的股权转让。
6、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不因任何一方将股权转让予其他股东持有而失效,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否则至合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合资公司清算注销之日方失效。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作为违约金。如造成的损失超过壹佰万元人民币,需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七)其它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一致,至合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合资公司清算注销之日止。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手方西安亿麦同创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
伙人及西安一麦瑞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之法定代表人均为童建利先生,童建利先生为数字能源及 AI电源行业拥有多年数字能源开发经验及技术积累的资深技术专家,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及行业洞察能力。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 LED驱动电源制造商,围绕公司电源筑基战略,结合国家先进制造发展战略,持续拓展公司电源产品品类,布局新质生产力领域电源产品。本次公司与西安亿麦同创及西安一麦瑞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服务器电源、AI电源等数字能源产品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链及供应链优势,结合合资方股东技术及产品开发优势,通过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助力合资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在现有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布局新的具备较好市场前景的细分领域,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发展动力,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及投资方、合资方。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而做出的整体安排。本次交易风险可控,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目前处于设立阶段,未来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市场竞争力不及预期、业务发展滞后或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