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证券简称:江苏博云公告编号:2025-059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3320846.8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57782394.19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7782394.19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9905333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1920010股后的97133323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139996.90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其他说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