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8、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8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9、财务信息: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为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经审计)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518.61万元。
10、客户情况:2023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因公司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同期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仍然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进展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进展的汇报。
(四)2025年3月2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
(五)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