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证券简称:江苏博云公告编号:2026-016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
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
经核算,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状态薪酬(万元)
1吕锋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现任107.20
2邓永清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现任116.89
3赵兵董事、副总经理现任135.79
4李小龙董事现任108.02
5刘艳国董事、副总经理离任6.21
6黄经山独立董事现任7.64
7朱怀清独立董事现任8.008孙军独立董事现任8.00
9于北方独立董事离任0.36
注: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获得的薪酬来源于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公司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5年1月16日公司完成了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相关工作,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刘艳国先生、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在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相关职务。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应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按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计划或公司专项计划执行;
(4)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三、其他规定
1、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
责具体实施;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4、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