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3 证券简称:江苏博云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
立董事邓永清先生、李小龙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邓永清先生、李小龙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邓永清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小龙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邓永清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邓永清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小龙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将导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完整性、连续性,其辞任报告自补选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后生效,公司董事会补选产生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之前,李小龙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永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59902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邓永清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到期日为 2028年 1月 16日)。辞任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小龙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到期日为 2028年 1月 16日),在补选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正式辞去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离任董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邓永清先生、李小龙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邓永清先生、李小龙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1月 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