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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04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债券代码:123250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债券代码债券简称

123250嘉益转债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1重要声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股份”、“公司”或“发行人”)存续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

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目录

重要声明..................................................2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9

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核查情况.................................13

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5

第六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16

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7

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18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9

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1

第十一章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24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25

3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2024年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债券全称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740号文,本批准文件和规模

次债券发行总额为39793.84万元。

债券期限6年期

发行规模39793.84万元

2025年末债券余额39551.65万元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债券利率

五年2.00%、第六年2.50%起息日2024年11月7日每年付息日为本次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付息日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本金兑付日2030年11月7日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还本付息方式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含权条款无

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担保方式无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79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20000万元用于越南年产135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建设项

募集资金用途目;10000万元用于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产线建设项目;9793.8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4年5月6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嘉益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4有限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第 Z【462】号 01),嘉益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025年6月24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4年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375】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嘉益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2026年6月25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258】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嘉益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5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2023年6月,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订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嘉益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约定。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5年度内(以下也称为“报告期”)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运作指引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内,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

(一)2026年4月29日,发行人已按规定在指定网站披露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批准报出日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行人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的核查工作。

(二)2025年度内,发行人依据信息披露要求及自身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程序。

(三)针对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要事项,浙商证券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1、2025年5月6日,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2、2025年6月27日,就年度受托管理事项披露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3、2025年10月16日,就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2025年11月20日,就嘉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事项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025年12月22日,就嘉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事项披露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核查情况”。

四、风险排查情况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

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就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持续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征信情况等相关情况,通过现场交流、查阅文件等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现场检查,经查,发行人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业务稳定,未发生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72025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8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Cayi Vacuum Container Co. Ltd.法定代表人:戚兴华

注册资本:14531.7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实缴资本:14531.7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白洋工业区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工业区金牛路3号

邮政编码:3212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蔡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胡灵慧(财务总监)

公司电话:0579-89075611

公司传真:0579-89075611

所属行业: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金属制日用品制造;玻璃保温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金属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各种不同材质的饮品、食品容器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保温杯、保温瓶、焖烧罐、保温壶、智能杯等)、不锈钢器皿、塑料器皿(PP、AS、Tritan等材质)、玻璃器皿以及其他新材

料的日用饮品、食品容器。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产品已形成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和非真空器皿两大系列。基于不锈钢真空保温器皿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产品线,涵盖保温杯、保温壶、焖烧罐、保温瓶等多,节能环保、外观时尚、功能丰富等优

9势。非真种类型产品,具备保温性能好、安全便携等。空器皿主要包括汽车杯、塑料杯、玻璃杯。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度和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2025年度(元)2024年度(元)变动比例

不锈钢器皿2290772124.512681969623.43-14.59%

非不锈钢器皿及其他25636866.5880511861.11-68.16%

其他业务36957979.1273890233.49-49.98%

合计2353366970.212836371718.03-17.03%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5336.70万元,同比下降17.03%,主要受订

单交付节奏变化及客户下单节奏放缓等因素影响。

三、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占资产总额的

资产项目2025年末(元)2024年末(元)变动比例比例

货币资金513834301.2219.73%653922749.60-21.42%

应收账款218156299.478.38%421160039.64-48.20%

存货301918493.1111.59%407670502.01-25.94%

固定资产870046913.6533.41%709231304.0422.67%占资产总额的

负债项目2025年末(元)2024年末(元)变动比例比例

短期借款88413512.393.40%28925608.61205.66%

应付账款215308104.848.27%360297299.46-40.2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48.20%,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及本期收回上年末应收账款所致;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

205.66%,主要系公司越南子公司生产规模快速扩张,生产经营周转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10(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2025年度(元)2024年度(元)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353366970.212836371718.03-17.03%

营业成本1641912902.251767949262.80-7.13%

营业利润494454584.99863122049.59-42.71%

利润总额491875164.88861161478.19-42.88%

净利润437159364.65732937910.53-40.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159364.65732937910.53-40.36%

2025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2.71%、42.88%、40.36%和40.36%,主要受订单交付节奏变化及客户下单节奏放缓等因素影响。一方面,受美国对中国加征关税政策影响,部分客户订单需由越南产能承接交付,在订单转移过程中,叠加产品认证测试、生产体系衔接及供应链配套调整等因素,部分订单交付节奏出现阶段性延迟,对公司收入确认和利润释放产生了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关税政策频繁调整的背景下,部分主要客户基于对市场需求和政策变化的审慎判断,阶段性采取了去库存和谨慎下单策略,新订单下达节奏有所放缓,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公司2025年度内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表现。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2025年度(元)2024年度(元)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69778163.312786261343.61-0.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58564952.222289714265.25-14.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11213211.09496547078.3663.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77844088.95708704893.12390.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14099872.041336005827.38192.9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6255783.09-627300934.2630.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880166.53521298600.00-73.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55666968.97355324846.1684.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8786802.44165973753.84-412.57%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回上年末应收账款较多且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主要系本

11期赎回理财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增加所致;筹

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主要系上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募集资金所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本期分配股利金额增加及股份回购所致。

12第四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公司与浙商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79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实施主体(万元)入(万元)越南年产135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

嘉益越南公司24143.3820000.00杯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000万只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生

公司30854.7010000.00产线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9793.849793.84

合计64791.9239793.84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2025年度,受托债券未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39118.7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与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一致。

三、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13(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或专项账户运作不规范的情况。

14第五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根据本次可转债发行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彼时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本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严格的信息披露。

(三)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外部担保,内部增信机制运行良好,严格按照偿债保障措施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有效。

15第六章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

行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4年11月7日。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7日按面值支付“嘉益转债”第一年利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当期票面利率为0.20%。公司本次付息每10张“嘉益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2.00元(含税)。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严格的信

息披露;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本年度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情况。

16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其中未约定发行人其他义务。

17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8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5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情况

戚兴华、陈曙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嘉韶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三章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流动负债41775.22万元,非流动负债

37812.87万元,总负债79588.09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57%,资产负债率

维持在合理水平。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受限的资产如下: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元)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325716.75开立保函质押的定期存款

固定资产120169716.22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64225608.97借款抵押

合计185721041.94-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级累计发行的直接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19债券代债券

起息日发行规模票面利率到期日期码简称

第一年0.20%、第二年

嘉益0.40%、第三年0.80%、第四

1232502024-11-739793.84万元2030-11-6

转债年1.50%、第五年2.00%、第

六年2.50%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具体详见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5年末,公司现金类资产存量充裕,能对即期债务偿付提供一定保障。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偿债能力较强。

20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

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5年度,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报告期内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重大事项类型

根据发行人与浙商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21(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期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2(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的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2025年度,发行人发生了《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对“嘉益转债”

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的事项。

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重大事项。

(二)具体重大事项

2025年度,公司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5条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如下:

对发行人经营序重大事项明细临时公告披露时间情况和偿债能号力的影响

由于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12025年4月25日无影响

年5月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0.75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自2025

22025年10月17日无影响

年10月2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79.76元/股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股份登记手

32025年11月18日无影响续,自2025年11月2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

79.61元/股

公司完成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自2025年12月222025年12月19日无影响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79.66元/股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对上述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浙商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已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受托管理人职责,通过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或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进行了说明,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

23第十一章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不涉及开展主动信用管理工作。

24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三、其他事项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蒋根宏

联系电话:0571-8790107325(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签章页)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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