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丰硕路100弄39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广东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0903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62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6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277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7%。其中: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987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67%;
*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6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25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以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编 提案名 表决分 表决结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码 称 类 比例 比例 比例 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 总表决 90749 99.830 14619 0.1608 0.0090
8140 0
公司符 情况 610 2% 0 % %合向特
定对象 其中,
1.00 通过
发行 A 中小股 31232 95.291 14619 4.4603 0.2484
8140 0
股股票 东的表 72 4% 0 % %
条件的 决情况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 90747 99.828 14619 0.1608 0.0109
发行股 9920 0
情况 830 3% 0 % %票的种
2.01 其中, 通过
类和面 31214 95.237 14619 4.4603 0.3027
中小股 9920 0
值 92 1% 0 % %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 90746 99.827 14469 0.1592 0.0136
12400 0
情况 850 2% 0 % %发行方其中,
2.02 式和发 通过
中小股 31205 95.207 14469 4.4145 0.3783
行时间 12400 0
东的表 12 2% 0 % %决情况
总表决 90748 99.828 14479 0.1593 0.0120
10900 0
情况 250 7% 0 % %发行对其中,
2.03 象及认 通过
中小股 31219 95.249 14479 4.4176 0.3326
购方式 10900 0
东的表 12 9% 0 % %决情况
总表决 90747 99.828 14525 0.1598 0.0120
10900 0
本次发 情况 790 2% 0 % %
行的定 其中,
2.04 通过
价原则 中小股 31214 95.235 14525 4.4316 0.3326
10900 0
及依据 东的表 52 8% 0 % %决情况
总表决 90746 99.827 14479 0.1593 0.0136
12400 0
情况 750 1% 0 % %
发行数 其中,
2.05 通过
量 中小股 31204 95.204 14479 4.4176 0.3783
12400 0
东的表 12 1% 0 % %决情况
总表决 90746 99.827 14469 0.1592 0.0136
12400 0
情况 850 2% 0 % %其中,
2.06 限售期 通过
中小股 31205 95.207 14469 4.4145 0.3783
12400 0
东的表 12 2% 0 % %决情况
总表决 90748 99.828 14469 0.1592 0.0120
10900 0
上市地 情况 350 8% 0 % %2.07 通过
点 31220 14469 4.4145 0.3326其中, 95.252 10900 012 0 % %中小股 9%东的表决情况
总表决 90747 99.828 14365 0.1580 0.0136
12400 0
情况 890 3% 0 % %
募集资 其中,
2.08 通过
金投向 中小股 31215 95.238 14365 4.3828 0.3783
12400 0
东的表 52 9% 0 % %决情况
本次向 总表决 90747 99.828 14365 0.1580 0.0136
12400 0
特定对 情况 890 3% 0 % %象发行其中,
2.09 股票前 通过
中小股 31215 95.238 14365 4.3828 0.3783
公司滚 12400 0
东的表 52 9% 0 % %存利润决情况的安排
关于本 总表决 90744 99.824 14719 0.1619 0.0138
12540 0
次向特 情况 210 3% 0 % %定对象其中,
2.10 发行股 通过
中小股 31178 95.126 14719 4.4908 0.3826
票决议 12540 0
东的表 72 6% 0 % %有效期决情况限《关于 总表决 90747 99.828 14719 0.1619 0.0099
9020 0
<公司 情况 730 2% 0 % %
2026年度向
特定对 其中,
3.00 通过
象发行 中小股 31213 95.234 14719 4.4908 0.2752
9020 0
A股股 东的表 92 0% 0 % %
票预 决情况
案>的议案》
90747 14615 0.1608 0.01164.00 《关于 总表决 99.827 10520 0270 0 % % 通过<公司 情况 7%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其中,A股股
中小股 31209 95.220 14615 4.4591 0.3210
票发行 10520 0
东的表 32 0% 0 % %方案的决情况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 总表决 90748 99.829 14615 0.1608 0.0099
9020 0
<公司 情况 770 3% 0 % %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其中,
5.00 通过
票募集 中小股 31224 95.265 14615 4.4591 0.2752
9020 0
资金使 东的表 32 7% 0 % %
用的可 决情况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 总表决 90751 99.832 14365 0.1580 0.0099
9020 0
2026 情况 270 1% 0 % %
年度向
特定对 其中,
6.00 通过
象发行 中小股 31249 95.342 14365 4.3828 0.2752
9020 0
股票摊 东的表 32 0% 0 % %
薄即期 决情况
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 总表决 90761 99.843 13317 0.1465 0.0099
9020 0
无需编 情况 750 6% 0 % %制前次
募集资 其中,
7.00 通过
金使用 中小股 31354 95.661 13317 0.2752
4.063% 9020 0
情况报 东的表 12 8% 0 %
告的议 决情况案》《关于 总表决 90769 99.852 12743 0.1402 0.0072
6520 0
<公司 情况 990 6% 0 %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其中,
8.00 报规划 通过
中小股 31436 95.913 12743 3.8879 0.1989
(2026 6520 0东的表 52 2% 0 % %
-2028决情况
年)>的议案》《关于 总表决 90750 99.830 14719 0.1619 0.0072
6520 0
提请股 情况 230 9% 0 % %东会授
权公司 其中,
9.00 通过
董事会 中小股 31238 95.310 14719 4.4908 0.1989
6520 0
及其授 东的表 92 3% 0 % %
权人士 决情况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正、周正杰
3、结论性意见: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