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证券简称:超捷股份公告编号:2026-029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4.60万股;
2、授予数量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0.63%;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0.50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3人;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5月22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6年3月20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08)。
(三)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四)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4月3日;
(二)授予数量:84.6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授予价格:80.50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3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占本激励计占本激励计姓名职务性股票数量划拟授出全划授予日股(万股)部权益数量本总额的比的比例例
义勤峰董事、副总经理8.009.46%0.06%
李新安副总经理8.009.46%0.06%
董事会秘书、财务
李红涛8.009.46%0.06%负责人
周家乐董事10.0011.82%0.07%
罗渊研职工代表董事1.401.65%0.01%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8人)49.2058.16%0.37%
合计(33人)84.60100.00%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
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间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30%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30%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
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七)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6年—2029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Am)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
第一个解除
2026年数,公司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限售期
2、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
公司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
第二个解除
2027年数,公司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限售期
2、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
公司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
第三个解除
2028年数,公司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限售期
2、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
公司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数为基
第四个解除
2029年数,公司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
限售期
2、以公司2024年和2025年净利润的平均数为基数,
公司 202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800%。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各考核年度 A≥Am X=100%实际达成营
业收入增长 80%*Am≤A<Am X=A/Am*100%
率/净利润
A A<80%*Am X=0增长率(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注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注3:考核结果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完成度孰高值应用至当年度业绩完成度及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完成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8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事业部/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与其所属事业部/部门在2026年-2029年的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事业部/部门层面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比例系数,具体如下:
事业部/部门绩效
A B C D考核评价结果
事业部/部门层面
100%80%60%0%
解除限售比例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评
A B C D价结果个人层面解除限
100%80%60%0%
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要求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事业部/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除满足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4月3日,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六、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持有股份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18892251.41%84600027352252.04%
二、无限售条件股13237178698.59%-84600013152578697.96%
股份总数134261011100.00%0134261011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七、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12日出具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编号:天健验〔2026〕134号),对公司截至2026年5月7日止本激励计划认购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认为:
截至2026年5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义勤峰等33名认购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认购额合计人民币68103000.00元。
八、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经测算,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向33名激励对象授予84.60万股限制性股票,假设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且在各解除限售期内解除限售全部权益,则2026-2029年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情况如下:
授予限制性股预计摊销的总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票数量(万股)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84.605418.632047.041986.83903.11391.3590.31
注:1、上述计算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将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况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4159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33.4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11.55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次拟授予的846000股股份均来自于上述已回购的股票,其授予价格为80.50元/股,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
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