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证券简称:超捷股份公告编号:2025-022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
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
了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
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营业成本3041250.43
2023年合并利润表
销售费用-3041250.43
营业成本1742952.54
2023年母公司利润表
销售费用-1742952.54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