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6-042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33310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7%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11元/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7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 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10月26日作为授予日,以15.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53340000股的0.87%。本次授予为一次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5.11元。5、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在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
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须依照《证券法》短线交易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办理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对上述期间进行调整的,则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适用调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
第一个归属期 5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
第二个归属期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和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营业收入(Am)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5000/66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5500/72000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子公司苏州德迈仕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及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若公司未来发生并购重组,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则新增合并主体的业绩应
从上述考核指标中剔除。
3、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在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其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业绩考核完成情况(A)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A≥Am 100%
Am*0.95≤A<Am 90%
A<Am*0.95 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情况确定其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
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最终归属数量:第一年归属数量标准*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考核归属比例+
第二年归属数量标准*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考核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年 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0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通过公
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9 月1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且同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6年9月16日,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6年10月26日作为授予日,以15.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
予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
(二)授予价格:15.11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实际向17 名激励对象授予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数量分配情
况如下表所示: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总数 草案公告时公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司总股本比例
副总经理、职工
骆波阳 中国 13.00 9.75% 0.08%代表董事
董晓昆 中国 副总经理 13.00 9.75% 0.08%
孙百芸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 13.00 9.75% 0.08%秘书
李鹏宇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 14.00 10.50% 0.09%监
宋艳 中国 副总经理 14.00 10.50% 0.09%
宋博 中国 副总经理 15.00 11.25% 0.10%
其余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 人) 51.31 38.49% 0.33%
合计 133.31 100% 0.87%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Model)确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对授予的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27.43元/股(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收盘价);
2、有效期:1年、2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3.75%、26.67%(采用深证综指最近1年、2年的年化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1797%、1.2452%(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期、2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
预计摊销的总费 2026年 2027年 2028年股票数量(万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股)
133.31 1689.86 210.28 1122.77 356.8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将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六、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6 年10月26日作为授予日,以 15.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
九、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且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五)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10月26日作为授予日,以 15.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授予1333100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签署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已就本次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