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证券简称:德迈仕公告编号:2026-008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星期四)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2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大连德迈仕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参加和主持本次会议,会
议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何建平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
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62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71%(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620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71%。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35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35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7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6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25%;反对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2%;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6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25%;反对5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2%;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83%。
关联股东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潘异、何建平、刘迎新、李友发、李芬、
唐柱学、周斌、潘但铨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02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5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0%;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7%;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302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9%;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5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0%;反对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37%;弃权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277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8%;
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51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02%;反对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8%;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53%;反对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0%;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0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53%;反对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80%;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
关联股东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潘异、何建平、刘迎新、李友发、李芬、
唐柱学、周斌、潘但铨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未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2.01、2.02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怡星、郑钰莹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