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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07 00:00 查看全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

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

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1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

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

2025年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770.55

减: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151.35

减:2025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本金4000.00

减:2025年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147.85

加: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5.67

加:2025年度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7500.00

加:2025年度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收益22.98

2025年末应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

2025年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00

差额-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万元)

2025年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494.59

减: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9298.42

2减:2025年度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本金62000.00

加:2025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18.21

加:2025年度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本金63000.00

加:2025年度累计收回理财产品收益208.05

2025年末应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422.44

2025年末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422.44

差额-

注:除以上募集资金账户存放余额4422.44万外,截至2025年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分别开设账户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6月,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公司及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

8月,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

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保荐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2月,公司、保荐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3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年4月,公司、保荐人与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账号余额(元)备注首次公开发行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票募集资金专户,

119660201040667771-

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已于2025年1月

13日销户

首次公开发行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票募集资金专户,

2579900713110520-

华分行已于2025年7月

4日销户

首次公开发行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票募集资金专户,

31208017319200156050-

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已于2024年5月

29日销户

首次公开发行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票募集资金专户,

419660501040011486-

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已于2024年4月

15日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可转换公司债券

535602010010041268538410322.74

乌城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可转换公司债券

6196602010400208982982470.20

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可转换公司债券

75799024265100082831621.62

华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44224414.56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4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以不超过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

2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5亿

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9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2.3亿元)、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5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3月27日和2025年4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0.4亿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4000万元,系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受托单位产品名称认购金额收益金额产品起始日产品到期日是否赎回东北证券裕鳍系

1 东北证券 列 S7本金保障 1500.00 15.16 2024-08-05 2025-02-05 是

型收益凭证东北证券裕赢系

2 东北证券 列 S45本金保障 750.00 8.70 2024-08-05 2025-02-05 是

型收益凭证东北证券裕赢系

3 东北证券 列 S46本金保障 750.00 7.94 2024-08-05 2025-02-05 是

型收益凭证睿享增盈43期

4华安证券2000.0037.792024-08-292025-02-26是

浮动收益凭证招商银行点金系

5招商银行列看涨三层区间2500.0011.842024-12-092025-03-10是

91天结构性存款

6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6500.007.612025-01-082025-01-27是

7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500.005.122025-01-082025-03-07是

8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6500.008.342025-02-072025-02-28是

睿享增盈85期

9华安证券2000.0035.512025-02-272025-08-26是

浮动收益凭证

6东北证券裕健系

10东北证券列10期收益凭3000.0029.882025-02-212025-08-21是

1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6000.006.012025-03-142025-03-31是

招商银行点金系

12招商银行列看涨三层区间2000.001.742025-03-132025-03-31是

91天结构性存款

13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7.952025-04-032025-04-30是

招商银行点金系

14招商银行列看涨三层区间2000.009.402025-04-032025-06-30是

88天结构性存款

15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6000.005.392025-05-142025-05-30是

16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5.652025-06-052025-06-30是

17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6.662025-07-042025-07-31是

18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3.622025-08-122025-08-29是

19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4500.005.462025-09-032025-09-30是

20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4000.003.532025-10-112025-10-31是

21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4000.004.032025-11-052025-11-28是

22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3000.003.712025-12-032025-12-31是

睿享增盈134期

23华安证券2000.00-2025-08-282026-02-24否

浮动收益凭证东北证券裕健系

24东北证券列39期收益凭2000.00-2025-08-292026-03-03否

合计231.03

2025年度,在2024年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5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为250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为13000.00万元),在2024年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3000.00万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为200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为11000.00万元),

均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587.4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1.3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5512.72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项是否已项目达到预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是否达项目可行性目变更项本年度定本年度

承诺投资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到预计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目(含部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实现的效益

总额(1)(2)(3)=(2)效益重大变化投向分变更)日期

/(1)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900

万套家用电器

否38167.5638167.5649.3532560.60[注1]2024年12月708.82否否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

2、研发中心建

否6001.016001.01102.002314.99[注2]2025年6月--否设项目

8承诺投资项目

44168.5744168.57151.3534875.59--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

否7418.867418.86-7621.97[注3]100.00---否动资金

2、新设全资子

公司开展年产

500万套洗衣

否3000.003000.00-3015.16[注4]100.002023年6月--否机模块化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超募资金投向

10418.8610418.86-10637.13--

小计

合计-54587.4354587.43151.3545512.72----

主要是下游行业增速放缓原因。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披露的2025年行业运行情况分析,从产量来看2025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年同比增长10.10%,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速为11.68%,基本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从价格趋势来看,终因端降价趋势明显,单价由2022年3323元下降至2025年3021元,市场竞争加剧,加之原材料上涨较为明显,公司利润同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故未能达标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587.43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

司超募资金为10418.86万元。

1、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1年7月23日支付完毕。

2、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2021年7月2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成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投资款3000万元,子公司宏昌科技(荆州)有限公司实际使用3015.16万元(含账户孳息投入项目金额)。

3、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12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7月26日支付完毕。

4、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并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69.01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29日,公司实际转出金额为1371.97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新增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增

加“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基建费用5000万元,减少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费用

5000万元,项目总金额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

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实施。

10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情况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2021年8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等金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金额3825.81万元。

公司2022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已于2022年6月6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2025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0.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

1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实现节余资金6427.1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对基建的土建工程预算严格控制,使得基建工程费用方面出现资金结余,同时严格控制基建相关的配套资金使用,使得工程预备费等出现结余,通过前述工作有效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9.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进行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进行实施。因本次调整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楼改为自建,加上土建工程承包方施工进度延期等事项,公司先行用自有资金投入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未能及时置换,未置换的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3374.61万元,使得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出现较大结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49.35万元系“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于2024年12月1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支付的工程尾款49.35万元。2025年1月13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987.95万元,2025年8月13日赎回2024年11月7日购买的理财产品1000万元本金,共计节余募集资金7987.95万元,累计投资进度已达到100%;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5年7月4日实际转出节余募集资金4159.90万元,累计投资进度已达到100%;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203.11万元,为理财收入和账户孳息收入投入;

注4:“新设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建设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15.16万元,为账户孳息投入。

1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7416.1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298.4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781.2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是否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本年度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本年度投资进度(%)定达到和超募资金投承诺投资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实现的是否发生

目(含部投入金额(3)=(2)/可使用状态预计

向总额(1)(2)效益重大变化分变更)(1)日期效益承诺投资项目

1.电子水泵

及注塑件产业否27000.0027000.009298.4119365.0871.722026年4月--否化项目

2.补充流动

否10416.1310416.13-10416.13100.00不适用--否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37416.1337416.139298.4129781.21

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13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小计

合计-37416.1337416.139298.4129781.21----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不适用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同意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致远”)”作为“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为配合可转债募投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595.50万元,调减土建工程的投入595.50万元,承诺投资总额37416.13万元不变。

2023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57.2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其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1.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万元。

14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4422.44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15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2022年6月10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和增加实施地点,并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增加实施地点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增加“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的建筑面积,“土建工程费”由7850.00万元调整至12850.00万元。

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由22412.50万元调整为17412.50万元。此次变更仅涉及该项目内投资额的调整,并不涉及总投资额的变更。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林南街258号变更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

区双林南街258号和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

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同时进行。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进行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

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进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办公楼购置费”和“装修工程费”共计2520万元变更为“土建工程费”2520万元。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一)“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改变实施主体、改变内部投资结构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同意公司“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投入595.50万元,调减土建工程的投入595.50万元,承诺投资总额37416.13万元不变。

16六、会计师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昌科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

481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17【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帅傅国东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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