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宏昌电器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时间: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数量为250人,注册会计师
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954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4月
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会计师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的事项。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部成员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治理层的沟通事项》。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完成提交2025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2026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