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0证券简称:晶雪节能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江苏常州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贾富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7218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8377%。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211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6.7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692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0641%。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5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
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52%;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
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52%;反对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7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本项子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本项子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3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4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2.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5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
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09%;反对2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965%;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1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4%;
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751%;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02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5%。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贾富忠先生、贾熙先生、贾毅先生、张恭辉先
生、徐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贾富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9股
4.02.候选人:选举贾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9股
4.03.候选人:选举贾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8股
4.04.候选人:选举张恭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8股
4.05.候选人:选举徐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候选人:选举贾富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9股
4.02.候选人:选举贾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9股
4.03.候选人:选举贾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8股
4.04.候选人:选举张恭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同意股份数:1008股
4.05.候选人:选举徐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8股
贾富忠先生、贾熙先生、贾毅先生、张恭辉先生、徐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莉女士、丁兆国先生、吴培军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7股
5.02.候选人:选举丁兆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7股
5.03.候选人:选举吴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211650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选举王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股
5.02.候选人:选举丁兆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股
5.03.候选人:选举吴培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007股
王莉女士、丁兆国先生、吴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杨菲
73、结论性意见: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