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0证券简称:晶雪节能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庄妍雨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庄妍雨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证券事务代表庄妍雨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庄妍雨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庄妍雨
联系电话:0519-88061278
联系传真:0519-88061325
电子邮箱:zqb@jingxue.com
联系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18号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附件:
(一)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庄妍雨,女,本科学历。199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江苏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19年6月至2021年2月,任卓郎(常州)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费用会计;2021年3月至2021年6月,任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费用会计;2021年6月至今,任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妍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庄妍雨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