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证券简称:华立科技公告编号:2025-08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财务总监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各承诺主体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承诺主体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华立国际控股股东6459180041.92%
苏本立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8694001.86%
苏永益董事、副总经理73346004.76%
Aoshima Mitsuo 董事 76000 0.05%
冯正春财务总监190000.01%
华舜阳董事会秘书480000.03%
合计7493880048.64%
注:1、上表中持股比例以2025年11月14日公司总股本154072959股为计算口径;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承诺主要内容
1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
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苏永益先生,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财务总监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生自愿承诺自2025年11月17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17日至2026年5月16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1、相关承诺主体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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