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证券简称:华立科技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号星力产业园 H1公司大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8403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6692000股的53.4474%。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
1决权股份7803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6692000股的53.1998%;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0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3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6692000股0.2476%。
(2)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十三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6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6%;
反对30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1762%;反对30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48%;弃权
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4.4590%。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6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1%;
反对30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661%;反对30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48%;弃权
1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569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6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4%;
反对30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8%;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1486%;反对30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648%;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4866%。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2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3%;
反对355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4%;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2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0477%;反对35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1%;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156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11%;
反对31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2863%;反对31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75%;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156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6.01董事苏本立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关联股东苏本立先生、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合计为674612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7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76%;
反对4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74%;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3500%;反对4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6678%;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02 董事 Ota Toshihiro 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3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6%;
4反对426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4%;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2674%;反对42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504%;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03董事苏永益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关联股东苏永益先生、宿迁阳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合计为85514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69783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30%;
反对38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5%;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5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3409%;反对38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69%;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04 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 2024 年度薪酬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313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86%;
反对41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3%;弃权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1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0.2674%;反对41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26%;弃权
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8.2299%。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35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43%;
反对381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7%;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6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5060%;反对381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5117%;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8.01监事杜燕珊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
关联股东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20018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633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3%;
反对41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7%;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152%;反对41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26%;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6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8.02监事张明先生2024年度薪酬情况
关联股东张明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2535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072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1%;
反对41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29%;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977%;反对41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201%;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8.03监事谢慕珍女士2024年度薪酬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322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7%;
反对417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3%;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5152%;反对417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26%;弃权
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7.982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九: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0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4%;
反对37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3%;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3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4146%;反对37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4292%;弃权
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156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5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6%;
反对31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7%;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9560%;反对31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575%;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4866%。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526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
反对352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0%;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29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1302%;反对3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35%;弃权
8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15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48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0%;
反对30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4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916%;反对30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22%;弃权
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6.826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8360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62%;
反对26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8%;弃权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1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3873%;反对264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913%;弃权
1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4.321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9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江临、田雅倩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2、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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