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1证券简称:华立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
会议室八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因公出差采用线上方式参加会议,经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 Ota Toshihiro 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3154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54388959股的47.3835%。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40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388959股的4.794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5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753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4388959股42.5893%。
(2)公司全体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八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60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3%;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6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078%;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44%;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6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95%;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6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95%;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非独立董事苏本立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关联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合计为
645918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0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031%;反对4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3%;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07%;反对4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4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02 非独立董事 Ota Toshihiro 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52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02%;反对4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4%;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9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707%;反对4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432%;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03非独立董事苏永益先生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关联股东苏永益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合计为73346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65420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20%;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6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429%;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1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04 非独立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
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5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9%;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7%;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429%;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1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情况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5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9%;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7%;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1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429%;反对3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10%;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六: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6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95%;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6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95%;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八: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760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11%;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5%;
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67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95%;反对39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4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钟泳、尹舜锋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