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证券简称:扬电科技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概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6015.6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563141.3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6563141.33元为基数,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656314.13元;再减去当年分配现金股利8400000.00元(含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58908869.6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156415696.85元。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6415696.85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490190扣除股份回购专
户1803760股后,以14068643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4068643.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总股本如在实施分配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四、监事会意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