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证券简称:扬电科技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804360股变更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前述股份注销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
22日、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13:30-
17:00。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25500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8857775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