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证券简称:利和兴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传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出席、列席了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
1/7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7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
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为顺利开展前述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本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2024年度申
请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3/7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4/7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
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5/7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和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个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办事处清湖居委清湖村神径工业区厂房1栋1-4层”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环观中路308号立伟工业园厂房四102”(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为准);同时公司依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针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6/7等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赖传坤、王刘杰作为关联监事,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1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鉴于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总人数的半数以上,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