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6-068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公司大会议
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宜潘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8人,代表股份
889617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596%;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0827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23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1人,代表股份 28133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6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72人,代表股份28133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3%;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71人,代表股份28133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62%。
(2)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光胜、职工代表董事张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9.5046
提名林宜潘先 总表决情况 88521071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1.01 其中,中小
届董事会非独 98.4337
股东的表决 27693277 - - - - -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情况
1.02 99.5059提名黄月明女 总表决情况 88522162 - - - - - 当选
%士为公司第五 其中,中小
98.4375
届董事会非独 股东的表决 27694368 % - - - -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情况
88522163 99.5059提名刘光胜先 总表决情况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1.03 其中,中小
届董事会非独 27694369 98.4375股东的表决 - - - - - 当选
立董事候选人 %情况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9.5047
提名刘平安先 总表决情况 88521075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2.01 其中,中小
届董事会独立 98.4337
股东的表决 27693281 - - - - -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情况
88521067 99.5046提名张志杰先 总表决情况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2.02 其中,中小
届董事会独立 98.4337
股东的表决 27693273 - - - - -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情况
88523163 99.5070提名刘湘云先 总表决情况 - - - - - 当选
%生为公司第五
2.03 其中,中小
届董事会独立
股东的表决 27695369 98.4411 - - - - - 当选
董事候选人 %情况《关于变更经 88727426 99.7366 2163 0.2432 1800 0.02总表决情况 0 通过营范围、修订 % 17 % 0 02%
3.00 <公司章程>并 其中,中小
99.1671 2163 0.7689 1800 0.06
办理工商变更 股东的表决 27899632 0 通过% 17 % 0 40%登记的议案》 情况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提案 1.00、提案 2.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均获得表决通过,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刘光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平安先生、张志杰先生、刘湘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均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提案 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沈琦雨、高枫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
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