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3证券简称:利和兴公告编号:2025-015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传坤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出席、列席了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
1/6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6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
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为顺利开展前述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本次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2025年度申
请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无偿提供关联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3/6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
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
4/6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因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累计营业收入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而合计作废的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164.12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5/6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