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郝先经)
作为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郝先经,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郝先经:中国国籍,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
曾任山东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山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天一(山东)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董事,山东中和正信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广中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副总裁、合伙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9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及时获取议案内容,细致研读相关材料,为作出决策做了充分准备。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年度,除回避表决外,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会议88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5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非独立董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
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人士的作用,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关联交易等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事项进行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建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按照相关规则要求,依法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2025年度,本人不存在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兼召集人,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听取和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有益建议,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年度审计期间,本人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探讨审计计划,督促审计进度,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并敦促管理层对审计重要事项予以重视,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工作情况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
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本人持续关注并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促使公司透明度提升。为深入了解投资者的关注重点,本人积极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同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规定,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状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获悉公司经营动态,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日;
同时本人密切关注行业形势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充分发挥本人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及时对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经营
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准确、详细地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要求补充的信息或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补充或解释;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及时向本人提供详细的会议文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使本人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相关事项合法合规地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并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售股权暨关联交易、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签订制造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签订商业化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人认为在审计工作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聘任李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李震先生具备与其
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付明仲女士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换届的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按照有关
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薪酬制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与董事会、管理层保持着良好有效的沟通,主动参加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独立作出专业判断,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本人深表感谢。
2026年,本人将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及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加强与董事、管理层、公司股东、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的沟通,掌握公司发展动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共同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郝先经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