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5年8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结合立信2024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29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6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沟通会议,对审计资源投入及程序执行情况、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5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审计工作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