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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医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6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6)第463号

致: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14: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桐柏路88号1号楼青岛百洋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

及《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

其他文件和资料;本所见证律师出席现场会议,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1《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并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14:30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桐柏路88号1号楼青岛百洋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付钢主持本次会议,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2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9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89415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2887%,其中:

1、根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53309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217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计9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6318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1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9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6318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15%。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3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4(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1、上市地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900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1%;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80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588%;反对3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4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3、发行及上市时间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规模

6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定价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发行对象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发售原则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筹资成本分析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承销方式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发行上市中介机构选聘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1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1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56%;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10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9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11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0%;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7%;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14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56%;反对37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49%;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表决结果:通过(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11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 H 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12(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2、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

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86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2%;反对3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8%;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771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019%;反对34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84%;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133、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

上市后适用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4、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

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5、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H股发行

并上市后适用

14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6、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

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7、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

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15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8、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9、修订《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

并上市后适用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16(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539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3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0%;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29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67%;反对3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539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9%;反对39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0%;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1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29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67%;反对39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85622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3%;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6%;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25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51%;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

表决结果:通过(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168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2%;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52%;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251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92%;反对37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2%;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就本议案的审议,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8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19(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________朱小辉

经办律师(签字):________

________

本所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

国际企业大厦 A座 509单元,邮编:100033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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