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7证券简称:漱玉平民公告编号:2025-108
债券代码:123172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
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公司属于批发和零售业行业,中兴华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蒲登溱,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年4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2:邱星,2021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5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拟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8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7万元。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天职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度,天职国际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以及对审计服务实际需求,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中兴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中兴华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中兴华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经核查,中兴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与审计工作需求,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中兴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