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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02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6-078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符合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 人;

(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6.73 万股;

(三)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四)授予价格:6.49 元/股(调整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0.00 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32%。其中,首次授予 3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1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8.57%;预留授予 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5%,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11.43%。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9.65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1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划公告日公

序号 姓名 职务(万股) 量的比例 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潘展华 董事、总经理 15 4.29% 0.06%

2 陈碧华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2 3.43% 0.05%

3 顾剑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2 3.43% 0.05%

4 崔梓华 董事、副总经理 10 2.86% 0.04%

5 罗丁玲 副总经理 7 2.00% 0.03%

6 欧阳惕 副总经理(历任) 7 2.00% 0.03%

7 崔玮贤 总经理助理 7 2.00% 0.03%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240 68.57% 0.90%(共计 64 人)

预留 40 11.43% 0.15%

合计 350 100.00% 1.3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6、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50%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50%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登记;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7、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两个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指标 目标值(Am)和(Bm) 触发值(An)和(Bn)

以2023年为基准,考核2024 相比2023年,2024年营 相比2023年,2024年营

第一个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归属期

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B) 30%;且2024年净利润 30%;且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增长率不低于30%

相比2023年,2025年营 相比2023年,2025年营以2023年为基准,考核2025

第二个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A)和

归属期 62.5%;且2025年净利 62.5%;且2025年净利润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B)

润增长率不低于89% 增长率不低于62.5%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A≥Am且B≥B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Am且Bn≤B<Bm 80%

净利润增长率(B)

A<An或B<Bn 0%

当出现A≥Am且B≥Bm时,X=100%;当出现A<An或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规则

B<Bn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X=80%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70% 0%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作废失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4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3、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 3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因此,须作废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55.00 万股,作废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综上共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5.00 万股。

8、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依据(1)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0525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60525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6 年 6 月 2 日,公

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73438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股。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以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2)调整结果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1+0.4)=28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

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按照上述调整方法,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

9.65-0.16=9.49 元/股。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9.49-0.16=9.33 元/股。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9.33-0.25)/(1+0.4)

=6.49 元/股。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期已公告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和预留授予价格为 9.49 元/股。

2、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期已公告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为 9.33 元/股;

3、202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期已公告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为 28.0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 6.49 元/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0 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此外,1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上述两类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7.07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1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73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10 月 25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列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为不适当人选;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除此之外其余 13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左列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值(Am) 触发值(An)归属期

或(Bm) 或(Bn)相比 2023 年, 相比 2023 年,

2025年营业收 2025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 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于 62.5%;且 于 62.5%;且

2025年净利润 2025年净利润

增长率不低于 增长率不低于

89% 62.5%

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公司层面可 为 2511194372.98 元,公司 2025 年业 绩 完 成

考核指标 归 属 比 例 营业收入为 4209198844.25 元;公情况

(X) 司 2023 年净利润为 112024690.03

A≥Am 且 B 元 , 公 司 2025 年 净 利 润 为

100%

≥Bm 227981117.51 元。相比 2023 年,2025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Am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分

(A)、 且 Bn≤B< 80% 别为 67.6%和 103.5%,满足目标值考

净利润增长率(B) Bm 核,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A<An 或 B

0%

<Bn

当出现 A≥Am且 B≥Bm时,确定公司层面归属 X=100%;当出现 A<An 或 B比例(X)的规则 <Bn 时,X=0%;当出现其它组合分布时,X=80%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个人层面考核:

绩效考核结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剔除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后,2 名激励果 对象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100%;10 名激励个人层面可

100% 70% 0% 对象考核等级为合格,对应的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均为 70%;1 名激励对象考核

各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等级为不合格,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 例均为 0%。

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对应当期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此外,1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70%;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上述两类激励对象合计作废 7.07 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

(二)归属数量:16.73 万股;

(三)归属人数:12 人;

(四)授予价格:6.49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

获授数量 本次可归属数量 本次可归属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占获授(万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

1 22.40 16.73 74.69%员工(共计12人)

合计 22.40 16.73 74.69%

注: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2 人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1 人。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 1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73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申菱环境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失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3、除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1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相应标准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外,《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

4、本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原因及数量符

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16.73 万股,办理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74281339 股增加至 374448639 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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