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菱环境
股票代码:30101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1:崔颖琦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崔梓华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10号之一
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10号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4: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
号楼A座F1层1289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
园2号楼A座F1层128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5:崔玮贤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6:崔宝瑜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7: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2
号楼A座F1层1288号
通讯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
园2号楼A座F1层1288号
股份变动性质: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菱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目录....................................................4
释义....................................................5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11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12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5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6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附表...................................................19
4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指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申菱环境、上市公指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崔颖琦、崔梓华、申菱投资、众贤投资、崔玮贤、崔宝瑜、众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承投资申菱投资指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众承投资指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众贤投资指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崔梓华不再担任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员工持股平台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导致崔颖琦、本次权益变动指
申菱投资、众贤投资、崔梓华、崔玮贤、崔宝瑜与众承投资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不再合并计算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比例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5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颖琦
姓名:崔颖琦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23195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梓华
姓名:崔梓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8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申菱投资企业名称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58531509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崔颖琦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11-30
营业期限2012-11-30至无固定期限
6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赤花社区居民委员会广隆工业区环镇东路
注册地址
10号之一
对制造业,商务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教育业进行投资,创业投资及以上项目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咨询、营销策划、市场调查、技术开发和转让;理财咨询服经营范围务、财务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崔颖琦306051
2谭炳文174029
股权结构
3苏翠霞90015
4欧兆铭3005
合计6000100
申菱投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在上市公司担姓名任职情况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国家或者地区任职务情况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崔颖琦男中国中国大陆否董事长经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众贤投资
企业名称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32486039XT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崔玮贤出资额1917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11-28
营业期限2014-11-28至无固定期限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注册地址
园2号楼A座F1层1289号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经营范围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出资结构1崔玮贤7290.351038.03
2陈忠斌4050.621021.13
73谭嘉成2618.622013.66
4谭嘉莉2605.203013.59
5谭嘉韵2605.203013.59
合计1917010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玮贤
姓名:崔玮贤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94******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崔宝瑜
姓名:崔宝瑜
性别:女
国籍:中国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90******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承投资
企业名称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086803794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黎志文出资额348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2-20
8营业期限2013-12-20至无固定期限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乐活大道1号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注册地址
园2号楼A座F1层1288号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经营范围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序号合伙人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黎志文21606.2016
2崔梓华696620.0000
3潘展华486013.9535
4陈碧华32409.3023
5崔宝瑜32409.3023
6苏子杰24577.0543
7周光华22416.4341
出资结构8罗丁玲18905.4264
9潘志雄14314.1085
10何继为14314.1085
11欧阳惕13503.8760
12欧冠锋13503.8760
13顾剑彬11883.4109
14陈华5401.5504
15张学伟4861.3953
合计34830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崔颖琦、崔梓华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申菱投资系崔颖琦控制的企业,众承投资系崔梓华控制的企业,众贤投资系崔玮贤控制的企业,
9崔颖琦与崔梓华、崔玮贤、崔宝瑜系父女(子)关系,众承投资、众贤投资、崔
玮贤、崔宝瑜系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崔梓华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崔颖琦、崔梓华、申菱投资、众贤投资、崔玮贤、崔宝瑜、
众承投资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崔颖琦、崔梓华和申菱投资、众贤投资、崔玮贤、崔宝瑜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众承投资与崔梓华不再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
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承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6254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1%。信息披露义务人众承投资为公司核心员工持股平台,黎志文系公司工业工艺集成中心总监,为众承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10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为崔梓华女士能专注于公司核心决策,更好聚焦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同时保障众承投资运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经众承投资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将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崔梓华女士变更为黎志文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594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80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6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710%,其持股比例合计减少6.1093%。
二、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股数占总股本股数占总股本(万股)比例(%)(万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5508.0020.7027%5508.0020.7027%
崔颖琦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77.005.1757%1377.005.1757%
有限售条件股份4131.0015.5270%4131.0015.5270%
合计持有股份3.200.0120%3.200.0120%
崔梓华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800.0030%0.800.0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2.400.0090%2.400.0090%
合计持有股份3178.4511.9467%3178.4511.9467%
申菱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78.4511.9467%3178.4511.946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278.004.8036%1278.004.8036%众贤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78.004.8036%1278.004.8036%
12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600.0060%1.600.0060%
崔玮贤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400.0015%0.400.0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1.200.0045%1.200.0045%
合计持有股份1625.406.1093%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众承投资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25.406.1093%(持股比例未变动)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持有股份11594.6543.5803%9969.2537.4710%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60.0528.0398%5834.6521.9304%
有限售条件股份4134.6015.5405%4134.6015.540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查封、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13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下: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交易方向交易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股)
(%)
2025年12月1日至
申菱投资卖出大宗交易32000001.20
2025年12月5日
14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5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颖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梓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玮贤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宝瑜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16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
17(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颖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梓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玮贤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宝瑜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18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申菱环境股票代码301018崔颖琦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崔梓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申菱投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众贤投资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册地/住所崔玮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崔宝瑜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众承投资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有√无□
增加□减少□备注:申菱投资、众贤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投资、崔玮贤、崔宝瑜变化
生变化√为实际控制人崔颖琦、崔梓华的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崔颖琦:持股数量:55080000股;持股比例:20.7027%;
2、崔梓华:持股数量:32000股;持股比例:0.01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3、申菱投资:持股数量:31784500股;持股比例:11.9467%;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4、众贤投资:持股数量:12780000股;持股比例:4.8036%;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5、崔梓华:持股数量:32000股;持股比例:0.0120%;
行股份比例
6、崔玮贤:持股数量:16000股;持股比例:0.0060%。
7、众承投资:持股数量:16254000股;持股比例:6.1093%;
合计:持股数量:115956500股;持股比例:43.5803%。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崔颖琦
持股数量:55080000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2、崔梓华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32000股;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数量:0股;
例
变动比例:0%;
3、申菱投资
持股数量:31784500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194、众贤投资
持股数量:12780000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5、崔玮贤
持股数量:16000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以上合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9969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710%)
变动数量:持股数量未变动,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减少16254000股;
变动比例:-6.1093%。
众承投资
持股数量:16254000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参照本报告书“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否□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不适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不适用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20(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颖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梓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申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贤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玮贤
信息披露义务人:
崔宝瑜
信息披露义务人:陵水新众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