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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0 查看全文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31号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色母”)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宁波色母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页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宁波色母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宁波色母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宁波色母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第2页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宁波色母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科举(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帆

中国·上海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鉴证报告第3页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28.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054.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3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7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余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额(万元)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年产2万吨中高端

9417007880140000192123427.88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波鄞州支行色母粒项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2040160000772864超募资金项目11554.75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司宁波分行年产1万吨中高端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9402001040037444色母粒中山扩产项9456.37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目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204016000077282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200.00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司宁波分行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12200086818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900.00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司明州支行

合计53539.00专项报告第1页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人民币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86015782.56

减:2023年已使用金额53447081.96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26247081.96

补充流动资金27200000.00

加:2023年收益总额8343161.76

其中:2023年结构性存款收益金额4715418.53

2023年度通知存款利息金额3369630.47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应结余的募集资金340911862.36

减: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2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7天通知性存款91644265.41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的募集资金129267596.9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度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2021年7月,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

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专项报告第2页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7月,公司、宁波色母粒(滁州)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前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类存储银行名称开户公司账号余额别方式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宁波色母粒股份募集资

33020401600007728644042033.54活期

司宁波分行有限公司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宁波色母粒股份募集资

3301012200086818412989612.77活期

司明州支行有限公司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宁波色母粒股份募集资

3940200104003744476525742.03活期

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有限公司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宁波色母粒股份募集资

94170078801400001921931599.07活期

波鄞州支行有限公司金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宁波色母粒股份募集资

330204016000077282320924.72活期

司宁波分行有限公司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宁波色母粒(滁募集资

3301012200102700634757684.82活期司明州支行州)有限公司金专户

合计129267596.9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余额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余额存储方式期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81644265.41通知存款7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183天

小计181644265.4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2000000.00通知存款7天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20000000.00结构性存款189天

小计220000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000000.00通知存款7天

小计8000000.00

合计211644265.4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第3页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344.71万元,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宁波色母的基础上,增加滁州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的基础上,增加安徽省滁州市常州路与镇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7752.1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47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予以结项。截止到报告期末,剩余募集资金

76525742.03(含利息)将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第4页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04.20万元(含利息)。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4091.19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12000.00万元,购买通知存款9164.43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12926.76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专项报告第5页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专项报告第6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054.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44.71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996.3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项目可行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是否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实是否达到性是否发可使用状态日

资金投向(含部分变更)投资总额总额(1)金额入金额(2)(3)=(2)/(1)现的效益预计效益生重大变期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万吨中高端

否23427.8823427.881810.022975.7112.702025.6.23不适用否色母粒项目

2.年产1万吨中高端

否9456.379456.37711.772074.8921.942023.6.27264.91否否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否3900.003900.00102.91585.7015.022025.6.23不适用否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否5200.005200.0052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984.2541984.252624.7110836.30264.91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否9070.719070.712720.008160.009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9070.719070.712720.008160.00

合计51054.9651054.965344.7118996.30264.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1、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公司“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拟利用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产品生产线的升级。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原(分具体项目)有厂房扩建会影响公司原有的产能,经多方求证、产能合理规划布局和生产工艺、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新增滁州子公司为实施地点,变更了实施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综合考虑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

2、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

该项目于2023年6月投产使用,前期产能未能完全释放,故未能达到预期收益。

3、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通过扩建研发楼层、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试产、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个部门更完善、研发测试能力更高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并应用、产品检测为一体的专业研发中心。因研发楼层依托于新建厂房,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不适用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金额、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04.20万元(含利息)。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在原施地点变更情况实施主体宁波色母的基础上,增加滁州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的基础上,增加安徽省滁州市常州路与镇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实施施方式调整情况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7752.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7752.1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47 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不适用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为7652.57万元。该募投项目出现结余的原因为: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公司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和设备技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术改造资源,对该募投项目建设方案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设备选型与安装调试等工作不断优化,以提高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降低了设备投入成本;2、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项目的总投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11644265.41元外,129267596.95元以活期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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