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烟
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5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6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42.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8.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67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密封科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1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
1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17560.7212037.77
2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8308.475695.06
3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11402.787818.94
4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503.865057.63
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9000.004139.44
合计52775.8334748.84
注1:经公司重新论证及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决定将“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终止,该项目已经投入238.72万元,剩余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5456.34万元及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待公司确定新的项目后投入至项目中。
注2:经公司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该项目已经投入309.60万元,剩余未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748.03万元及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339.4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并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
2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本次决议通过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3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以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形式存放于银行的低
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针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在上
述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
4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
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14000.00万元(含本数)。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项还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军贾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