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昌新)
本人作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发挥法律专业特长,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议,充分展现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价值。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自1988年开始先后在山东工业大学、山东大学从事法律相关的工作和教学。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自2000年起先后在山东演达律师事务所、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0月至今在山东舜达(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以上均为兼职律师。2018年接受北海国际仲裁院聘请,任仲裁员。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6次)及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根据审议结果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况。
2.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参与 1次会议,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参与 1次会议,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参与 3次会议,针对定期报告、公司 ESG 战略发展、董事候选人提名、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深入探讨,本人对以上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确保委员会平稳高效运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3.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关联交易情况、资金占
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本人都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况。
4.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出席相关会议。公司共召开1次投
资者业绩说明会,本人通过线上参与积极回答投资者问题。
5.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发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到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日。结合本人法律方面的专长,重点审查公司采购、销售等各类生产经营合同,对于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与公司负责人及时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给出建议;另外,重点关注公司各募投项目的进度及后续的规划,经现场调查,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与公司公告披露的内容一致,符合市场现状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在募集资金使用中无违法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年度公司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内部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和制定,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本人通过上述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与公司管理层及中介的沟通情况
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战略规划、经营动态、重大事项进展等信息,提醒公司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与公司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建立联系,就公司审计、合规等事宜充分交流。确保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履职,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对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积极回复,提升公司透明度;对于中小股东提出的合理诉求和建议及时向公司反映,督促公司管理层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建立联系,对于公司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整个流程进行了审查,在招标、定价、审批等各方面都做到了合法合规。与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签字会计师介绍审计意见情况。确保其独立、客观履职,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
5、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实际发生及披露事项进行事前了解
与全程监督,重点核查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规性。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积极参与年度报告审计监督工作,认真审阅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会计政策执行、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资产减值等关键事项。经核查,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信息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信息披露相关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审计工作安
排进行审慎评估,参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的沟通会谈,监督审计过程与审计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会计师勤勉尽责,审计意见客观公允,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公司资金管理与内控执行规范,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与治理风险。
(五)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项目进展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核查,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投向与承诺一致性。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专款专用、披露及时,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依据公司业绩、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审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考核结果,确保薪酬与考核公平合理、与公司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相匹配,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在本年度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包括财务负责人在内的管理层成员。本人对审议程序和候选人工作背景、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核查,认为各方面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新的管理层也能够充分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带领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
(八)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积极推动公司治理完善,重点关注三会运作、内控建设、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对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审慎表决,对重大事项提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合规,能够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同步修订公司制度,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五、总体评价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延续了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发生,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新老管理层实现平稳交接,确保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在业务拓展、降本增效、技术创新、智能制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但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外部风险、行业变革等挑战,需持续优化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6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独立、公正原则,凭借专业背景在规范治理、风险防控、法律咨询等方面给与公司更多帮助与支持;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坚持到公司实地考察调研,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昌新
2026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