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公告编号:2026-023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9日通过微信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侯丹、LIN DEJIAO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高管晏恒峰、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
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三、备查文件
1/2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