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公告编号:2025-06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宿迁红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79814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39%。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3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2.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1%;剩余质押股份1572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33%。
2.2025年4月10日,红粹投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090000股质押给云南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当时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5-012)。
3.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红粹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控股本次解除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或第一质押起解除日股东名称质押数量持股份总股本质权人大股东及其始日期
(股)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
2025年4月2025年11云南国际信
红粹投资否337000012.04%2.21%
10日月12日托有限公司
1
公司总股本为152151932股,以下同。
1/2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红粹投资剩余质押股份数1572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6.1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33%。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本次解除本次解除占其占公已质押股占已未质押股占未股东持股数量持股质押前质质押后质所持司总份限售和质押份限售和质押名称(股)比例押股份数押股份数股份股本
冻结、标股份冻结数量股份量(股)量(股)比例比例
记数量比例(股)比例
(股)红粹
2798146818.39%190900001572000056.18%10.33%15720000100%00
投资
合计2798146818.39%190900001572000056.18%10.33%15720000100%00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
次解除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红粹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