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1证券简称:英诺激光公告编号:2026-030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ZHAO XIAOJIE、LIN DEJIAO、侯丹、代明华、王涛共5人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1月7日(第一批次)、2026年4月29日(第二批次)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152151932股增至15286994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2151932.00元增至人民币152869941.00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第六条(注册资本)、第二十条(股本总数)进行修订,其它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变更相关工商登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2026-031)、《公司章程》。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变更为“股东会”,将“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取消“监事会”;将“市场部”由二级部门调整为一级部门。公司对组织架构的上述调整,能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2026-032)。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