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泰科股票代码:301022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海泰科”)对外公布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2目录
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章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11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4
第四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19
第五章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0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1
第七章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2
第八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23
第九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3
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
的应对措施................................................35
第十一章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36
3第一章受托管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主体名称
中文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Hi-Tech Moulds & Plastics Technology Co.Ltd.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概况
(一)债券简称、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
(二)发行规模
“海泰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57.16万元,发行数量为3965716张。
(三)债券期限
“海泰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6月27日至2029年6月26日。
(四)证券面值每张面值100元。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50%、第二年为0.7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80%、第
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海泰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4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3年 6月 27日(T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3年 6月 27日,T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七)转股期限“海泰转债”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7月 3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1月3日至2029年6月26日。
(八)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5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6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若在上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相应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6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般金额的处理办法
7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
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8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公告的募集
资金用途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9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0第二章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名称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文强
注册资本9948.412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
股票简称及代码股票简称:海泰科、股票代码:301022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工
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
机构经营】;合成材料销售【分支机构经营】;高品质合成橡胶销经营范围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
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本公司主要产品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等领域。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注塑模具、塑料零部件和改性塑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汽车行业。发行人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领先的技术水平、严格的质量管控和良好的全流程服务,经过二十多年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并拥有数量庞大的稳定、优质客户群体。发行人是延锋(Yanfeng)、佛瑞亚
(FORVIA)、埃驰(IAC)、劳士领(R?chling)、萨玛(SMG)、彼欧(PlasticOmnium)、格拉默(GRAMMERAG)、安通林(Grupo Antolin)、麦格纳(Magna)、
安道拓(Adient)等国际知名汽车内外饰件企业的模具供应商,主要产品已广泛应用于通用、大众、奥迪、奔驰、宝马、保时捷、雷诺、福特、克莱斯勒、捷豹
路虎、沃尔沃等国际知名品牌;上汽通用、一汽大众、一汽奥迪等合资品牌;长
11城、长安、吉利、比亚迪、奇瑞等国内主流自主品牌,以及理想、小鹏、蔚来、比亚迪、吉利、问界、小米等新能源汽车品牌。
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2558.34万元,产生营业成本68210.40万元。2025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6133.48万元,实现净利润5273.67万元。
三、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状况
发行人2024年和2025年主要会计数据以及财务指标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主要会计数据本期比上年同
2025年度/末2024年度/末变动原因
及财务指标期增减(%)主要系本报告期
外销收入增加、
总资产219028.69192178.8613.97%建设项目完工进度增加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
总负债77736.8387741.63-11.40%应付债券全部转股赎回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
净资产141291.86104437.2335.29%应付债券转股增加溢价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
141291.86104437.2335.29%应付债券转股增
股东的净资产加溢价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期末现金及现
8030.3910590.39-24.17%增加购建资产相
金等价物余额关支出主要系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82558.3467885.2021.61%外销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入增加营业
营业成本68210.4056300.4921.15%成本同比增加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利息减
利润总额6121.05820.77645.77%少及受欧元升值影响汇兑损失减少,导致财务费
12主要会计数据本期比上年同
2025年度/末2024年度/末变动原因
及财务指标期增减(%)用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
净利润5273.671575.60234.71%收入增加、财务费用减少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母公司股
5273.671575.60234.71%收入增加、财务
东的净利润费用减少所致扣非后归属母主要系本报告期
公司股东的净4085.87816.24400.57%收入增加、财务利润费用减少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
4217.178624.92-51.10%支付的采购货款
的现金流净额增加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
-21173.70-5830.50-263.15%增加购建资产相的现金流净额关支出筹资活动产生主要系本报告期
14095.80-2044.91789.31%
的现金流净额收到银行借款主要系本报告期
资产负债率(%)35.49%45.66%-10.17%应付债券全部转股赎回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银行短期贷
流动比率(倍)1.802.29-21.40%款,流动负债增加所致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银行短期贷
速动比率(倍)0.971.31-25.95%款,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四、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均未出现延迟支付到期利息及本金的情况,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意愿及偿债能力正常。
13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海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运作,发行人、受托管理人与监管银行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和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海泰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39137.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327.4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84.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进度本年是否已变募集资金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调整后投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度实项目可行性是否发更项目(含承诺投资到预计募资金投向资总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3)=(2)使用状态日期现的生重大变化部分变更)总额效益
/(1)效益承诺投资项目
14年产15万吨高分子
否39137.5639137.5612327.4314884.3238.03%2028年1月31日-不适用否新材料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9137.5639137.5612327.4314884.3238.03%-超募资金投向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补充流动资金(如----------
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39137.5639137.5612327.4314884.3238.0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7月31日延期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至 2026 年 1月 31 日。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预计收益的情况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原因(分具体项目)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减少实施主体、实施点,并将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1月31日延期至2028年1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12月 1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18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不适用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5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海泰科新材料,现同意增加海泰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为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合肥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实施地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5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告编号:2024-011)。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海泰科新材料,减少实施地点青岛市城阳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84)。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海泰科新材料,现同意增加海泰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为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合肥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实施地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月 25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告编号:2024-011)。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减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海泰科新材料,减少实施地点青岛市城阳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海泰科(安徽),实施地点为安徽省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84)。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不适用况16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2025年3月1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月 11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于 2025年 7月用闲置募集资金暂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延期归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况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到期日为2026年7月10日),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7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1月28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累计归还人民币200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78、2025-1
7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35
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不适用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3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为117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其中有协定存款1565.13万元,金用途及去向该部分资金系活期性质,随用随取,不存在资金划付或赎回情况)
17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其他情况
注:本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
截至报告期末,海泰转债募集资金最终用途与约定用途一致、专项账户运行正常,发行人已按照有关要求披露募集资金用情况。
18第四章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及执行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有效性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存续期间出现对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海泰转债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承诺等,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和偿债保障措施较募集说明书中相关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19第五章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国泰海通在本息偿付前已及时提示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足额付息兑付,未发生发行人不能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付息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计息期间付息日报告期内付息情况
2025年6月27日
12320020259
发行人已于2025年海泰转债至30年9月30日按时完2025年9月29月日日成付息工作
2024年6月27日发行人已于2025
1232002025年6海泰转债至27年6月27日按时完2025年6月日月26日成付息工作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报告期内行权情况如下:
债券代债券简称赎回触发条件赎回时间安排摘牌日码自2025年8月1日至
2025年8月21日期间,
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
“”“海泰转债”自2025年9于海泰转债当期转26.06/月25日起停止交易2025年123200股价格元股的海泰转债130%2025年9月29日登记10月16(即33.878元/赎回,2025年9月30日股),根据《募集说明日停止转股。
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
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海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注: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1第七章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发行人已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跟踪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摘牌,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请查询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出具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海泰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第八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及募集说明书中约定
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我司受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按照主管机关的相关要求披露了以下公告:
1、2025年12月17日,《关于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2、2025年12月12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3、2025年12月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4、2025年11月28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5、2025年11月28日,《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6、2025年11月25日,《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7、2025年11月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8、2025年10月2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9、2025年10月2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10、2025年10月17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青岛海泰
23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
11、2025年10月16日,《关于海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12、2025年10月16日,《关于海泰转债摘牌的公告》。
13、2025年10月9日,《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14、2025年9月29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15、2025年9月26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16、2025年9月25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17、2025年9月25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实施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18、2025年9月24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实施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19、2025年9月23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交易暨赎回实施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025年9月22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交易暨赎回实施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1、2025年9月19日,《关于海泰转债即将停止交易暨赎回实施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2、2025年9月18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3、2025年9月18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二十次提示性公告》。
24、2025年9月17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九次提示性公告》。
2425、2025年9月16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八次提示性公告》。
26、2025年9月15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七次提示性公告》。
27、2025年9月12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8、2025年9月12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六次提示性公告》。
29、2025年9月12日,《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30、2025年9月11日,《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31、2025年9月11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五次提示性公告》。
32、2025年9月10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四次提示性公告》。
33、2025年9月9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34、2025年9月8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35、2025年9月5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一次提示性公告》。
36、2025年9月5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37、2025年9月4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38、2025年9月3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39、2025年9月2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40、2025年9月1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41、2025年8月29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42、2025年8月29日,《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3、2025年8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
25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44、2025年8月28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45、2025年8月27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46、2025年8月27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47、2025年8月27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48、2025年8月26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49、2025年8月26日,《关于海泰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50、2025年8月25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51、2025年8月25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52、2025年8月22日,《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53、2025年8月22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54、2025年8月22日,《关于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公告》。
55、2025年8月15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56、2025年8月14日,《关于海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57、2025年8月12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且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58、2025年8月12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659、2025年8月12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60、2025年8月8日,《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61、2025年8月7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
62、2025年8月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63、2025年7月2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64、2025年7月2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65、2025年7月12日,《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66、2025年7月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67、2025年7月1日,《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68、2025年6月27日,《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69、2025年6月2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70、2025年6月2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71、2025年6月20日,《关于海泰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72、2025年6月19日,《关于海泰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73、2025年6月1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
27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74、2025年6月1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75、2025年6月16日,《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76、2025年6月16日,《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77、2025年6月13日,《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78、2025年6月11日,《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海泰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79、2025年6月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80、2025年5月1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81、2025年5月9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82、2025年5月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83、2025年4月24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84、2025年4月2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85、2025年4月24日,《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6、2025年4月2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87、2025年4月21日,《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888、2025年4月15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89、2025年4月10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90、2025年4月1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91、2025年4月1日,《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92、2025年3月28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93、2025年3月2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94、2025年3月18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95、2025年3月1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96、2025年3月11日,《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97、2025年3月3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98、2025年2月17日,《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99、2025年2月1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100、2025年2月10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101、2025年2月10日,《关于海泰转债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
29的提示性公告》。
102、2025年1月24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103、2025年1月8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104、2025年1月6日,《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105、2025年1月2日,《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海泰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二、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承诺主体违背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特殊约定触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本次可转债触发转股价格调整条款、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
(一)转股价格调整情况截至2025调整后转股价格年末最新转股价转股价格调整说明调整日转股价格格(元)
(元)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
2025年6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26.36元/股调
26.0626.00月20日整为26.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2025年926.00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26.00月15日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
30截至2025
调整后转股价格年末最新转股价转股价格调整说明调整日转股价格格(元)
(元)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已完成登记
并上市流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由26.06元/股调整为26.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9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47)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情况截至2025年2月17日,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触发“海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海泰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次一交易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即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7日),如再次触发“海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18日起算,若再次触发“海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海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三)赎回情况
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2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海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06元/股的130%(即33.878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海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行使“海泰转债”提前赎回权。
“海泰转债”已于2025年9月30日起停止转股并赎回,并于2025年10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泰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312025-167)、《关于海泰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68)。
32第九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海通作为海泰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行受托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等约定,通过舆情监测、业务提示及现场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转
股、行权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特别地,报告期内国泰海通针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披露了以下报告:
1、2025年12月17日,就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等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29日,就半年度持续督导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2025年8月22日,就提前赎回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海泰转债的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22日,就提前赎回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2025年7月12日,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6、2025年5月6日,就持续督导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7、2025年4月24日,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33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4日,就2024年度定期现场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9、2025年4月24日,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0、2025年4月24日,就持续督导事项披露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
11、2025年4月24日,就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项披露了《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34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事项,国泰海通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重组报告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35第十一章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
事项
一、是否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一)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三)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五)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六)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七)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九)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十)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十一)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十二)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十三)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6(十四)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十五)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六)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十七)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八)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九)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二十一)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十二)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二十三)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二十四)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五)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十六)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二十七)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二十八)法律、法规、规则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者变化的,甲方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后续进展、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37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2025年度,发行人涉及《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的事项包括取消监事
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进行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泰海通已就上述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了临时受托事务管理报告。
二、本次可转债转股情况因赎回事项,自2025年10月16日起,公司发行的“海泰转债”(债券代码:1232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收市,
公司总股本因“海泰转债”转股累计增加15167016股。
38(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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