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证券简称:海泰科公告编号:2025-131
债券代码:123200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5.36元/股调整至15.06元/股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36元/股调整为15.06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通过公司
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8月2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4、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一)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情况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初始授予价格为15.62元/股。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62元/股调整为15.3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476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99782元(含税),上述分派方案于2025年6月20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调整规则,经除权除息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15.36-0.2999782=15.06 元/股(结果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15.36元/股调整为
15.06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结果符合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公司实施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5、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现
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
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