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证券简称:海泰科公告编号:2026-049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锦盛二路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文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53689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2813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8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
87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0人,代表股份11710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
10834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6人,代表股份87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7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8%;反对60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6%;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8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70%;反对60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3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7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8%;反对60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6%;
2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8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70%;反对60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3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68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4%;反对60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
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9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019%;反对60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5%;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7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21%;反对60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93%;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9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30%;反对60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7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81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8684%;反对60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0%;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0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120%;反对602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8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77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08%;反对60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6%;
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98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770%;反对607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37%;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53068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4%;反对60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0%;
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89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019%;反对609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5%;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述、曹燕红
3、律师结论意见: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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