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证券简称:奕帆传动公告编号:2026-014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奕帆传动”)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99450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
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77672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767200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9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05)和
2023年1月1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3-007)。
2、2023年3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形详见公司2023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1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已按照规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相关公告。
4、2023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794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7490%,最高成交价为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8798975.82元(含交易费)。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24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15.7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58万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4年10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相关公告。
截止目前,剩余39945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上述回购股份将用
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36个月,公司拟变更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99450股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股)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3462993644.30%03462993644.53%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3425893643.83%03425893644.05%
股权激励股3710000.47%03710000.48%
二、无限售4353671455.70%-3994504313726455.47%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78166650100.00%-39945077767200100.00%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系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司应当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36个月期限届满前注销。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回购完成的股份尚未使用股票存续时间即将期满36个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9945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