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证券简称:奕帆传动公告编号:2026-031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41116.8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634931.3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163493.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0495594.9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4592793.87元,资本公积为
437630111.77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目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77767200股测算,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155534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1.80%;预计转增15553440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从78166650股增加至
93720090股(含回购账户399450股),具体以中登结算公司登记为准。
综上,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69987120元(含2025年10月已完成的半年度现金分红23330160元(含税)、2025年11月已完成的三季度现金分红311035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8.1%。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9987120.0083146400.0051169344.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1341116.8494508928.6547608275.00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6041040.1713198059.859269230.13
营业收入(元)258357325.07282271657.15174573137.11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0495594.98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4592793.87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204302864.00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1152773.49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04302864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8508330.15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5.38%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超过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公司持续发展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
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总金额分别为23016.40万元和
17432.97万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9%和18.96%,均低于50%。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