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3证券简称:奕帆传动公告编号:2026-007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6日-2026年5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7672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1.0000%),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5344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0000%)。若计划减持
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锦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刘锦成先生已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09221股,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比例的2.455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
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占扣除公司回购股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份数后的总股本比股份来源(元/股)(股)例(%)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交易46.615092210.6548%2月6日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
大宗交易41.615581000.7177%次公开发行刘锦成后因资本公
集中竞价交易2月9日47.211399000.1799%积金转增股
集中竞价交易46.81600000.0772%本而相应增
2月24日大宗交易42.236420000.8255%加的股份)
合计-43.7219092212.4550%-
注:结算结果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之故。
二、本次减持实施前后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扣除公司回购占扣除公司回购股数(股)股份数后的总股股数(股)股份数后的总股
本比例(%)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842575236.5524%2651653134.0973%
其中:无限售条
刘锦成71064389.1381%51972176.6830%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2131931427.4143%2131931427.4143%
注:1、结算结果有尾差为四舍五入之故。
2、本次减持过程中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说明
1、刘锦成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
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刘锦成先生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目前,刘锦成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刘锦成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个人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后续实施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因素的不确定性。
3、公司已于2026年1月20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收购意向条款清单>的提示性公告》。本次刘锦成先生的减持计划及减持行为与上述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锦成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亦不存在敏感期交易公司股票等违规行为。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刘锦成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刘锦成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