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
本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张长缨,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中央党校毕业,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证书。曾任国营
528厂(南京旭光仪器厂)财务处会计、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助理、江苏苏亚金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主任助理。2010年3月至今,任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2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有关规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出席的情形。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6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参加董事委托出席董事缺席董事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参加董事会会议姓名张长缨1100否报告期内召开次数5独立董事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会次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数参加会议姓名张长缨0000否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考察,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了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应出席的董事会及相应专
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前述现场工作时间为1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均保持了良好沟通,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等各种形式进行沟通交流。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日常工作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考察、电话沟通、邮件等多种形式,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发挥多年行业经营管理经验优势,对公司重大战略投资、规避法律风险等方面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指定专人配合对接工作,及时传递各项会议材料,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研读各项审议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也为公司的决策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同时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时审议关联交易额度。本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二)聘任财务总监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研究与核实了公司财务总监候
选人的相关资料,在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认为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履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坚定维护公司以及包括全体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参与决策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人员的影响;积极勤勉出席所有相关会议,基于专业知识和担任专门委员会职责要求对公司完善法人治理、合规经营积极贡献力量,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长缨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