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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24证券简称:霍普股份公告编号:2025-074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融资租赁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子公司上海霍能东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能东渐”)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82.80万元,期限60个月。公司与海通恒信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子公司上海霍普艾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艾能”)与海通恒

信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霍能东渐100%股权为该笔融资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霍能东渐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E9KX0T7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988号11幢2楼

法定代表人:鲍贻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1月16日

营业期限:2025年1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专业设计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2025年9月30日项目(未经审计)

总资产139.08

总负债119.08

净资产20.00

2025年1-9月

项目(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

营业利润0.00

净利润0.00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质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上海霍能东渐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出质人:上海霍普艾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霍普艾能以其持有

的霍能东渐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质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质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质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

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

费及其它实现债权/质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4、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质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

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233.8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9.09%。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海通恒信签订的《保证合同》;

2、霍普艾能与海通恒信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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