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部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全面覆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内部控制要素,具体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子公司管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资金管
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销售业务、研究与
开发、设计项目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涵盖了高风险领域,不存在重大遗漏。
1、控制环境
内部环境包括影响、制约公司内部控制建立与执行的各种因素,是实施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内部审计机制与反舞弊机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层的治理结构,科学设置各职能业务部门,明确内部机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制定完善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员工行为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内部管理体系。
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各类议事机构职权范围、议事程序、决策要求,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规、执行有力。
公司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货币资金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并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严格执行,构建了系统完善的内部制度体系。
2、风险评估过程
公司立足长远发展,科学制定总体发展目标及阶段性经营计划,通过多层级传达部署,确保全体员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公司建立了常态化风险评估机制,全面梳理识别经营管理、外部环境、财务运行等各类风险,精准研判风险等级,针对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3、信息系统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系统,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履职保障,合理调配人力、财力等资源,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公司建立了内外部沟通机制,内部实现管理层与各部门、各岗位人员信息及时传递,外部与客户、监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各类信息,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各类问题。
4、控制活动
为保障内部控制目标落地,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管控措施与工作程序,形成全方位、全流程控制体系,核心管控措施如下:
(1)规范授权批准控制:明确各类业务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及责任,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业务经办人员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杜绝越权审批、违规经办行为,确保各项业务依法依规推进。
(2)强化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划分职责权限,严格落实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形成互相监督、互相制衡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差错舞弊风险。
(3)严格凭证与记录控制:规范原始凭证审核流程,完善凭证传递、归档
管理程序,确保各类业务及时入账、凭证完整规范。建立外部凭证审核管控机制,明确各岗位审核职责,严防不合规凭证流入,保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有序。
(4)落实财产保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公司财产,落实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管控措施,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完整。
(5)健全独立稽查控制:公司设置专门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各分子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成效,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6)深化风险防控控制:完善风险全流程管理机制,对筹资、投资、合同、信用等关键领域风险,实行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考核闭环管理,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全面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7)优化内部报告控制:公司已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范
围、流程及时限,确保重大事项、重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保障决策机构高效沟通、科学处置。
5、对控制的监督
公司构建以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定期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果评价,全面排查内控运行薄弱环节与潜在问题。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跟踪问效,持续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提升,保障各项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实际与业务运营特点,规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关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的认定要求,综合考量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属性、风险防控导向及风险承受能力等要素,分别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符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与2024年基本保持一致,未发生重大调整。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所采用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2)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则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错报中的“重大”,涉及企业管理层确定的财务报告的重要性水平。本公司所采取的重要性水平为依据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确定公司总体重要性水平,依据公司总体重要性水平的
75%确定公司执行重要性水平,依据公司总体重要性水平的5%确定公司未更正
错报重要性水平。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缺陷类型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重大缺陷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
重要缺陷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5%,但达到或超过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75%一般缺陷低于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3.75%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缺陷类型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缺陷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未能有效识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失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管控程序与防控措施;
针对非常规、特殊交易账务处理未建立相应控制机制,或相应机制未有效执行且重要缺陷
无合理补偿性控制措施;期末财务报告过程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无法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缺陷类型直接财务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
重要缺陷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及500万元以下
一般缺陷人民币100万元以下(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缺陷类型定性标准
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关键管理人员重大缺陷或重要人才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重要缺陷事会关注的一项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通过内部控制测试和评价,于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