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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通科技: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1026证券简称:浩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28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已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披露。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备注提案名称编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0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8.00《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9.00《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0.00《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11.00《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2.00《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13.00《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4.00《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需逐

15.00作为投票的子议案数:8

项表决

15.01《公司章程》√

15.02《股东会议事规则》√

215.03《董事会议事规则》√

15.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5.05《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5.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5.07《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5.0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

4、上述议案5、13、14、15.01、15.02、15.03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传真与信函请于2025年5月14日17:00点之前送达至公司;来信请寄: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3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2100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号:86-516-

87890702,传真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8、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

联系人:张春光

电话:0516-87980258

传真:0516-87890702

邮箱:sc@hootech.com.cn

9、本次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26。

2、投票简称:浩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正楷体)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徐州浩通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各项议案按下列意思表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若委托人没有对投票意见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编码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0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8.00《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9.00《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0.00《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11.00《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2.00《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13.00《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4.00《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需逐项

15.00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表决

15.01《公司章程》√

15.02《股东会议事规则》√

15.03《董事会议事规则》√

15.0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15.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5.0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5.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5.0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注:1、非累积投票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7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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