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郭楚文,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中国矿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国际合作交流处副处长、电力工程学院副院长、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现任中国矿业大学低碳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董事会股东会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次数
88003
2025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全程参与议案审议与表决,未发生委
托出席或缺席情形;同时列席3次股东会,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在会议前充分审阅材料,确保决策科学合规。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111111
2025年度,本人共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对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补选独立董事的背景及资质进行审查,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利润分配、套期保值、申请授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宜进行审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听取年审会计师和财务负责人关于年度审计安排的汇报。在年审期间,积极关注重点审计事项进展,认真审阅审计结果报告,推动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年度财务信息,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15个工作日,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的交流等方式,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变化,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降低经营管理风险。同时,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确保了本人从多样化途径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本人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在执行关联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严格监督,审慎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完善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机制。经综合考量公司所属行业特征、同地区上市公司情形等因素,本人认为公司薪酬方案与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郭楚文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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