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袁公章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任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袁公章: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1996年7月至1998年3月,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任职;1998年3月至2012年9月,在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历任主任、高级合伙人;2012年9月至2019年8月,在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执行委员、高级合伙人;2014年6月至2020年5月,在柳州钢铁股份公司任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8月,在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在五坤咨询(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经理;2020年6月至2025年1月,在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广西智迪尔重组清算事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坤咨询(广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智迪企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五坤财税服务(广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五坤企业管理(广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五坤投资管理(广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因本人在2025年内任职时间较短,在此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1次,本人列席参加。在股东会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上述专门委员会的事项,未召开上述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
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形式,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倾听中小股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3、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4、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总结评价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安排,本人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已于2025年1月20日结束,并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人认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独立董事:
袁公章



